• 2009-04-211974-1987-2009 纵贯线 - [度我素贞出凡尘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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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个十年叠在一起的声音应该就是这样.

    看到大佑走出来的时候,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深情的年代.他永远是那个十年一曲恋曲的幽雅的爵士.

    from 三表s blog

     

    至于阿岳,就不用多说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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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演唱会,鉴于这是我看过的第一场,所以我无从比较以展示经验,更无法评论以表明立场,基本上我花百元大钞这件事足以证明我的拒绝理智。

    我觉得自己算是一个很幸运的人,这场演唱会,与我从小所期待的并无二致。没有美女在台上搞鞍马调换大劈叉,也没有突然从天而降大雨或者大雪,或者如天使般飞在半空,基本上他们四个都在唱,很实在的唱。

    而出乎我意料的是,我没想到工体能够坐满4万人,没想到我有生之年居然能和四万人一起唱《真心英雄》《朋友》《爱的初体验》《再见》《恋曲1990》《光阴的故事》。基本上全中国的男生合唱都会选择真心英雄或者朋友,不过十几人二十几人的合唱和4万人合唱简直不是一个效果,如同蚍蜉永远无法根大树攀比一样~唱得我都想转过身拥抱后面的大哥,你唱得太他妈有感情了!!
   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看大佑的演唱会。虽然他在舞台上依然熠熠生辉,不过我大概能感受到他的疲惫。当我在那没心没肺的狂吼《恋曲1990》的时候,我突然感觉那些歌词一下子有了生命,演唱会如同某种集体的宣誓,如果你用心了,你就在祷告。

    1974年,罗大佑写第一首歌《歌》,张震岳才出生

    1990年,我三岁,会唱《恋曲1990》,我记了那句词直到现在: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

    2009年,我即将二十二岁,作为一个女性动物来说,这可能将是我身体机能最活跃健硕的一年

     

    这令我突然间想起一个特别滥俗的词汇:时光荏苒。人生苦短,我不断感叹。我不得不承认,基本上我是一个深情的人,虽然我特别喜欢扮演没心没肺的戏码。但是,不可否认,打动我的歌词从来都是那些认真书写的念白。这就好像其实我并不喜欢吃上汤娃娃菜,只是因为我知道它可能清淡可能健康,所以我逐渐接受了。如果你让我选择,我永远会选择又咸又重口味的红烧排骨。我相信,真心诚意喜欢吃上汤娃娃菜的人是不会如我这般喜欢罗大佑的歌曲,因为说到底,这都是重口味的选择。

     

    本来我也打算写一段应时应景的伤感小段落给阿岳,不过我转念一想,等他六十还有很多很多的年,我还有机会无数。这次,且把所有关注都给大佑好了~

     

    很遗憾的是,演唱会没能听到,《皇后大道东》,《海上花》和《童年》。

    再也不会有人会像大佑那样唱歌了“皇后大道西又皇后大道中”,他不是王子,因为王子通常只负责扮演最后亲嘴解毒的工具,所谓charming不过是一种符号。而大佑,优雅,智慧,他会是故事的主角,即使有阿岳在,大佑永远都会是舞台的王者。你知道,有个爷爷,他唱了三十年歌依然在用歌词告诉我们:车声隆隆,梦开始镇痛。他的梦还在镇痛,我的梦有什么理由这么早就歇了。突然想起琼瑶阿姨的那句著名歌词,让我们红尘做伴,活得潇潇洒洒,策马奔腾,享受人生繁华。道理是一样的,不过所谓“直抒胸臆”基本上被琼瑶阿姨演绎到极致了。用胸写歌和用脑写歌的差别估计就在这了……

     

    最后,我就知道其实还是铁鹰比较帅,林志颖的长相红不长~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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